高雄市外燴飲食職業工會

高雄市米食製品職業工會

高雄市製粉加工職業工會

高雄市中式餐飲服務人員職業工會

廚師持(換)證

活動項目

講習日期

113年度廚師持證講習

113年03月27日(三)、113年07月27日(六)

講習時間

報名資訊

08:00-16:30

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3段108-1號、週一至週五08:30-17:30(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營業)

備註

1.參加人員需持有廚師證;欲參加考需準備2吋照片乙張、綠色講習卡正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、廚師小證影本乙份;無講習卡需準備2吋大頭照2張,以上資料需自行準備完整後至本工會繳交報名。《會員僅提供一場次免費》2.非會員費用為$700/人

廚師證初次申辦

申請要件:

1.「中餐烹調技術士證」正本、影本各乙份

2.身分証正本、影本各乙份

3.餐飲相關機構3個月內任職證明(或所屬工會證明)正本乙份

4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照片3張

5.一年內檢查合格之體檢證明正本乙份。檢查項目必備:A型肝炎(抗體)、 、肺結核(X光)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眼疾、傷寒等要項。

6.證書申請費500元整

廚師證展延申辦

展延須備:

1.「中餐烹調廚師證書」大小張正本繳還。

2.「中餐烹調技術士證」正本、影本各乙份。

3.身份証正本、影本各乙份

4.四年內參加衛生講習,每年至少8小時之證明正本及影本(正戳章發還)

5.餐飲機構3個月內任職證明(或所屬工會證明)正本乙份

6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照片3張。

7.一年內檢查合格之體檢證明正本乙份。檢查項目必備:A型肝炎(抗體)、肺結核(X光)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眼疾、傷寒等要項。

8.證書申請費500元整

☆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。

申辦、換證(展延)、遺失(附切結書)、破損者每次酌收工本費500元,辦理變更工作地點者工本費300元。

注意

1.辦理遺失補發者,應向原核發單位申請,應填妥切結書,並應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新證書號應加列「補」字。

2.申請辦理破損補發者,應向原核發單位申請,需填妥切結書,並應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其舊廚師證書應由補發單位截角收回作廢,補發證有效日期與原證相同。

3.餐飲業從業人員每人僅可持有一張「廚師證書」不得重複申請,如有違反者,應函請衛生機關處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