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
1.參加人員需持有廚師證;欲參加考需準備2吋照片乙張、綠色講習卡正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、廚師小證影本乙份;無講習卡需準備2吋大頭照2張,以上資料需自行準備完整後至本工會繳交報名。《會員僅提供一場次免費》2.非會員費用為$700/人
申請要件:
1.「中餐烹調技術士證」正本、影本各乙份
2.身分証正本、影本各乙份
3.餐飲相關機構3個月內任職證明(或所屬工會證明)正本乙份
4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照片3張
5.一年內檢查合格之體檢證明正本乙份。檢查項目必備:A型肝炎(抗體)、 、肺結核(X光)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眼疾、傷寒等要項。
6.證書申請費500元整
展延須備:
1.「中餐烹調廚師證書」大小張正本繳還。
2.「中餐烹調技術士證」正本、影本各乙份。
3.身份証正本、影本各乙份
4.四年內參加衛生講習,每年至少8小時之證明正本及影本(正戳章發還)
5.餐飲機構3個月內任職證明(或所屬工會證明)正本乙份
6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照片3張。
7.一年內檢查合格之體檢證明正本乙份。檢查項目必備:A型肝炎(抗體)、肺結核(X光)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眼疾、傷寒等要項。
8.證書申請費500元整
☆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。
申辦、換證(展延)、遺失(附切結書)、破損者每次酌收工本費500元,辦理變更工作地點者工本費300元。
1.辦理遺失補發者,應向原核發單位申請,應填妥切結書,並應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新證書號應加列「補」字。
2.申請辦理破損補發者,應向原核發單位申請,需填妥切結書,並應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其舊廚師證書應由補發單位截角收回作廢,補發證有效日期與原證相同。
3.餐飲業從業人員每人僅可持有一張「廚師證書」不得重複申請,如有違反者,應函請衛生機關處辦。